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全面开创定远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人才保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双推双考)的方式公推公选部分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推公选的职位和人数
副主任科员15名。公选干部将赴重点工作一线锻炼。
二、报考资格条件
全县乡镇和县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级干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3、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8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党纪处分未满提任使用期限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主要程序
公推公选工作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初审、资格复审、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笔试、面试、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滁州日报・定远新闻》、定远政府网、定远先锋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推公选的职位及职数、报名条件和选拔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
全县符合条件人员,分别到所在乡镇、县直单位报名。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附在本人报名表后集中交县公选办,有关材料以16k纸印刷)。
(三)加分因素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同时提供加分涉及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以及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四)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