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本溪市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国药都及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吸引集聚优秀人才,中共本溪市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3名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人数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3名。

  二、报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范围

  全省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关干部及开发区、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男性,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省直单位和高等院校的报考人员,应担任副处级职务;沈阳、大连两市的报考人员,应担任副处级职务3年以上;鞍山、抚顺、本溪三市的报考人员,应担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应担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国家级及省级开发区的报考人员,应担任中层正职级职务3年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报考人员,应担任相应领导职务3年以上。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划型标准按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规定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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