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市奉节县公开选拔年轻乡镇副职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按照市委对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35岁以下年轻干部。

  一、公选职位

  乡镇副职15名(其中面向选调生和市委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公选10名,面向其他人员公选5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及相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全县除学校、医院外的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学校、医院参加“三支”的人员可报名)。

  2、年龄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是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须现任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副科级职务(含中层正职、副主任科员)满1年;是事业人员的,须现任相当于正科级以上职务、或副科级职务(含中层正职、八级职员)满1年、或现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选调生或大学生“村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报考:

  1、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书记、副乡镇长(副主任)或书记、乡镇长(主任)助理1年以上的;

  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主任、副主任2年以上的;

  3、现任中层正职,或现任中层副职职务1年以上的;

  4、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年以上优秀等次的。

  以上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发布简章之日起到2011年9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办公楼528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寸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编制证、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任现职务(职级)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单位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鲜章,各提供1份。

  初审合格的,提交经县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公选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资格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相应缩减选拔职位。

  (二)笔试

  1、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县委党校

  3、笔试方式:闭卷。

  4、考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纲为依据,主要考察参选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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