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11年从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优秀年轻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1]17号)、《重庆市乡镇换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选任工作细则》以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政策和问题解答(二)》(渝换届办[2011]4号)、《关于公开选拔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优秀年轻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委组[2011]127号)的有关规定,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通过“三考”方式公开选拔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职数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23名。

  二、公选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主要面向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根据需要,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党政机关其他优秀年轻干部和教育、卫生、企业等其他系统优秀年轻人才进行公开选拔。

  根据考生类别,分别确定拟选任职位数。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数8个,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含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的驻村扶贫干部)的职位数5个,专门面向党政机关其他优秀年轻干部的职位数5个,专门面向教育、卫生、企业(国有)等其他系统优秀年轻人才的职位数5个。

  已调离垫江或已担任县管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任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特别优秀的不超过35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含选派到乡镇党政机关的驻村扶贫干部),也可报考:

  (1)挂职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或书记、乡镇长助理,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助理的;

  (2)任县级部门、乡镇内设机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职务的,或任副职领导职务1年以上的;

  (3)在县的党政机关任副主任科员1年以上的;

  (4)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主任、副主任两年以上的;

  (5)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年以上优秀等次的。

  4.党政机关其他优秀年轻干部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应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

  5.事业单位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任中层正职2年及以上;

  (2)应任八级职员1年以上,或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6.企业(国有)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应是任规模以上国有企业中层正职2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7.身体健康。

  (三)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2011年10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

  6.其他不适宜提任领导职务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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