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2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选拔范围 

  (一)职位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局长1名(副科级);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1名(副科级)。

  (二)选拔范围

  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干部。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局长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选拔范围单位正式参加工作3年以上;

  (4)热爱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2.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主任)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选拔范围单位正式参加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社交公关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方事务。

  三、选拔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如实填写好《江华瑶族自治县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从http://www.jh.gov.cn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A4纸双面打印)后,直接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审核并交复印件各1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2.竞职选拔。竞职选拔分三个环节:竞职演讲、综合面试、民主推荐。根据竞职对象得推荐票数从高到低每个职位依次确定5名人选。

  3.差额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考察程序和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确定2名人选。

  4.差额票决。根据《湖南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县委常委会,对拟任人选进行差额票决,并形成任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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