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2011年池州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市直部分单位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县(区)、九华山风景区、乡镇开展市直部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市信访局(群众工作部)2名、市法院2名、市检察院2名、市统计局2名、市发改委2名、市经信委1名、市财政局1名、市环保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1名,合计14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乡镇(街道)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含选调生);市环保局事业编制遴选范围为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9年9月23日之后出生),市信访局(群众工作部)、市法院、检察院职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23日之后出生);

3、在县(区)及以下基层机关(环保事业编制遴选为事业单位)工作连续计算满两年(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2月31日),近两年考核称职(合格),身体健康;

4、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本次遴选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 发布公告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遴选公告,在《池州日报》、池州政府网、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先锋网等媒体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 9月23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电话:261735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池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由所在单位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同时携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任职时间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形不成竞争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遴选。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对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要承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为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笔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任用人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池州政府网、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2088170

市公务员局 2026214

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 2088317

附件:【点击下载

1:池州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池州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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