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公开选拔中级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为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该中心以公开选拔的方式招聘中级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岗位名称:中级雇员。

  三、招聘范围:南沙区机关普通雇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行端正,思想要求进步;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

  5、2010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一年以上南沙区机关雇员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9月30日);

  2、专业为工程类、法学类或会计学;

  3、具有一年以上建设工程管理或征地拆迁管理的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9月30日)。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邮件至nsrcsc@126.com

  (二)报名时间: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9:00至9月30日(星期五)17:00。

  (三)资格初审:收到报名表后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办法及相关说明

  (一)考试办法

  南沙区人社局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法为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考生参加面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及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2、本人简历(附有个人近期小一寸彩照);

  3、关于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提交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4、其他相关证书及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

  (二)有关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报考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3、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七、考核

  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现实表现、计生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开发区)机关雇员工资福利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本次机关雇员招聘咨询电话:020-39096652、39096653。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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