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和县更改部分公选岗位报考条件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对《新和县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中部分岗位报考条件进行更改,具体岗位及相应更改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第六项更改为:“少数民族干部报考者,汉语水平必须达到HSK六级以上。”

  二、职位要求

  新和县人民医院院长(正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医疗、卫生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二年或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科室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共青团新和县委书记(正科),部分条件更改为:“民族不限。”

  新和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新和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

  新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

  新和县第二小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附件:新和县2011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条件变更表

   新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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