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对《新和县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中部分岗位报考条件进行更改,具体岗位及相应更改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第六项更改为:“少数民族干部报考者,汉语水平必须达到HSK六级以上。”
二、职位要求
新和县人民医院院长(正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医疗、卫生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二年或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科室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共青团新和县委书记(正科),部分条件更改为:“民族不限。”
新和县教育局副局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新和县第一中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
新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
新和县第二小学副校长(副科),部分条件更改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附件:新和县2011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条件变更表
新和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