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经中共淄博市委研究,决定在省、市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额
(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
1、市直部门、单位副县级领导职位7个:市规划局副局长、市统计局副局长、团市委副书记、市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各1名,市直部门、单位非中共党员副职2名(男、女各1名)。
2、市属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位4个:市属中学教学副校长2名,市属医院业务副院长2名。
(二)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
高职高专院校副县级领导职位8个: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教育系副主任1名,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纺织工程系、染化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服装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各1名。
二、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报名范围
省、市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市级连续三年纳税百强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任职条件与资格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选中的中共党员干部,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立足本职,努力创先争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报考人选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立足本职,努力创先争优;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报考市直部门、单位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副县级干部,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3年;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且任职满3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的也可报考。
(2)报考市属事业单位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县级干部,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
(3)报考高职高专院校副县级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且任职满1年或副科级干部且任职满4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市级连续三年纳税百强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且任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且任职满4年。
中央、省属单位报名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年龄、任职时间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不能报考。
5、民意差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职位要求
市规划局副局长。年龄在45岁以下(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下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从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管理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市统计局副局长。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统计学、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从事综合经济部门业务工作经历。
团市委副书记。中共党员,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从事医药生产、管理工作经历。
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从事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市直部门、单位非中共党员副职。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属中学教学副校长。年龄在50岁以下(196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在高中学校或教研机构,具有9年以上普通高中教学或学科教学研究经历。
市属医院业务副院长。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疗专业,具有医疗卫生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语教育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英语专业。具有高校工作经历。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纺织工程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纺织工程、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或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染化工程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染整工程、轻化工程(染整方向)、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或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机电一体化、机电技术、机械工程或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电子类或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服装工程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工艺或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艺术设计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艺术设计或艺术类相近专业。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工商管理系副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物业管理、国际商务或相近专业。
三、选拔的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下发文件,并通过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干部公告。
2、部署动员。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3、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党组织章。以上材料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由各区县、各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资格审查、初选评价。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进行初选评价,围绕工作经历、工作绩效、学习经历三个方面,对任现职时间、领导岗位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任职经历、年度考核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评价指标,由工作人员计算报名人员初选评价分值,报名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淄博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上签字确认。根据报名人选的得分情况排列名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每个公选职位参加笔试人数一般为12名。具体人数可由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公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
5、笔试。笔试主要是公共知识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6、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组成(外聘),当场打分。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向社会公布。
7、组织考察。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家访、考察组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量化分值占总成绩的30%。
8、决定任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4:3:3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总成绩,结合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照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相应待遇。
四、组织领导
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选调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熟的同志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纪委(监察局)将派员全程参与,并邀请部分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公开选拔巡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同时严格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纪律,严防泄密等其他违纪问题的发生,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定于6月1日至6日动员部署;6月7日至9日进行推荐、报名、资格审查; 6月10日至12日,初选评价、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公示;6月19日进行笔试;7月上旬、中旬进行面试、考察; 7月下旬提交研究拟任用人选、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集体谈话、组织上岗培训、干部到岗工作。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地点:淄博市委办公大楼一楼组织部会议室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联系电话:0533-3185360 3184096 3189517
网 址:www.zibo.gov.cn
淄博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