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数量和职位
  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7名,具体职位是: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
  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1名
  市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总会计师1名
  二、报考的范围、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范围:济南市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条件与资格: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报考人员应为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应为中共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担任市直部门(单位)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副处级职务满4年;担任六个区的区直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副处级职务满4年,担任乡镇正职满4年;担任四个县(市)的县(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正职满4年;担任市管企业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1年;担任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满1年。
  5、报考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应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报考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应具有英语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从事英语翻译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应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应具有金融、财政、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会计师、市西区投融资管理中心总会计师职位的,应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要具有报考职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任职时间截至2011年5月31日。
  7、身体健康。
  8、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考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先在本县(市)区、本单位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县(市)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填写《济南市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三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2011年6月2日(星期四)至9日(星期四)。
  4、报名地点:济南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六里山南路2-1号)北楼107房间,联系电话:82568280。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条件与资格,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集中进行闭卷考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就拟定题目适当准备后进行演讲答辩。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研究任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任用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对进入考察范围未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市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派员并请部分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2038504。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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