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市司法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结合市委组织部十组发(2009)12号、(2010)6号文件对“三跨”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任用精神和我局属司法分局(行政派出机构) 3个副科级干部实际,经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司法局科级实职职位在局直属机关内实施‘三跨’竞争上岗方案”,在市司法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内,实施“三跨”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⑵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属市司法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含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司法鉴定中心等)在编人员。任职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⑶年龄在35周岁以内,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⑷身体健康;
⑸其他符合公务员招考要求。
二、报考程序
1、在司法行政网上(http://sfj.shiyan.gov.cn)公布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职位。
(1)市司法局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分局(行政派出机构)副局长2名;
(2)市司法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行政派出机构)副局长1名。
2、公开报名(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符合条件并报名参加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的干警职工,到市司法局干部警务科申请,填写《竞争(招考)申请表》。
3、资格审查(20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依据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的条件,对报名参加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职位必须有2个或2个以上人员招考,若少于2人,则取消此职位招考。
4、笔试(2011年11月3日)。笔试主要由考评组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测试竞争人员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根据报名和笔试成绩情况,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人选参加竞职演讲20%。(报名人员较少时可不进行笔试)
5、面试(演讲,2011年11月7日至8日)。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主题演讲,共10分钟。自我介绍(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德才表现,时间为2分钟)。主题演讲【对做好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职位工作提出设想和打算,时间为8分钟】。评委由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4人和群众代表及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等有关负责人各一人,共9人组成。市司法局局长、党委书记胡建明为主考官,其他为考官。演讲成绩当场公布,演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
6、民主测评(2011年11月10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全体干警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者能否胜任所竞争岗位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量化为得分。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20%。
7、党委班子意见。局党委班子召开会议,综合各方条件对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人员进行打分,成绩占30%。
8、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的分数高低排序,按照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9、任命。11月底以前,依据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得分及考察情况,本着有利工作,有利于干部才能的充分发挥,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申报任用。任职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有不良反映,并经组织查证属实,存在影响干部任用问题的,不予申报)。公示后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备案,批准后任命。
十堰市司法局竞争(招考)上岗副科级干部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