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中共玉山县委决定,公开选拔2名正科级和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专业技术职位(3名):农业局总农艺师1名,林业局总工程师1名,水利局总工程师1名;
2、党外干部的领导职位(2名):监察局副局长1名、卫生局副局长1名;
3、其他领导职位(3名):团县委书记1名、残联理事长1名、法制办副主任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不含聘干)
三、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参加公开选拔的报名对象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讲政治,忠诚于党的事业;
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无私奉献、奋力拼搏、积极进取、忘我工作的良好精神状态;
3、具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的基本素质。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
5、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6、企事业单位干部报考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单位职位的、参照公务员报考实施公务员法单位职位的,需办理公务员登记的,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拔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位要求: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7周岁;具有职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从事相关行业4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职位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其他职位要求:
①共青团玉山县委书记:男女不限,28周岁以下(含28周岁)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3年以上,中共党员。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2010年10月1日以前任职)。
②县残联理事长: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参加工作3年以上,中共党员。任副科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任副科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
③县法制办副主任: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具有法学类相关专业知识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参加工作3年以上。
④县监察局、卫生局副局长:男女不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参加工作3年以上;非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适宜提任领导干部职务情况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将拟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职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推荐报名。凡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县委组织部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需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如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该职位取消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截止报名之日的2天内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公开选拔的按1:5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的面试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5、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结合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规定的内容,给合各职位相关业务知识命题。
6、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由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7、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8、讨论决定。在县委常委会上,先听取考察组汇报,再由考察对象进行5分钟个人陈述。
9、公示。按照中组发[2000]18号文件《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要求办理。
五、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的干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列为考察对象但未能入选、经考察比较优秀又有发展潜力的,列入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中共玉山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玉山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由玉山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玉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玉山县行政中心11楼)
联系人: 程华乐 联系电话:0793-2559802
18907030752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正面照片3张。
4、其他时间安排: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公开选拔工作详情及有关事项,可登录中国博士县·玉山门户网(www.zgys.gov.cn)、玉山党建网(www.jxysdj.cn)等网站查询。本公告由中共玉山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玉山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玉山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