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领导人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东莞市委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面向全省全市选拔5名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方式、范围及职位

  (一)面向广东省公开选拔3名: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管委会总工程师(副处级)、东莞长安新区管委会总经济师(副处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各1名。

  (二)面向东莞市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要求女性)。

  二、职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选拔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要求以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①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公示与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共8天) 。邮寄资料报名的截止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邮戳时间为准。

  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自荐的,可通过邮寄资料报名、现场报名或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组织推荐的,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推荐报名。

  报名须填写《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时,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现场报名者应提供原件,其他方式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直接寄市公选办),待面试报到时再补充提供原件。报名表可在东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dg.gov.cn)或东莞阳光网·阳光党园(http://dy.sun0769.com)下载。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8,如果某一职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时,视情况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也可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的基础上,对报名人选在不同职位间作适当调剂。

  本实施办法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东莞市公选办(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7楼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邮政编码:523888)

  联系电话:0769–2283677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传真:0769–22836777

  电子邮箱:zzbgbek@163.com

  广东省东莞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

  附件1:

  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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