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直工委直属参公管理单位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根据《2011年省直党群口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组办字〔2011〕66号),现将省直工委直属参公管理单位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面试入围人选,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长江中路39号省委机关大院内省委北楼一楼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乘1路、3路公交车到小东门站下)。

  联系电话:0551-2606492。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选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统考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间参加面试报到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以面试当天的抽签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为4人。

  三、成绩合成

  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报考者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遴选职位名额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额1人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对考察、体检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省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确定为拟遴选的人员,分别在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直工委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直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2606492

  监督电话:0551-2606632

  附:省直工委直属参公管理单位201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遴选单位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省直机关工会

300089

3000314006

67

3000314014

67

3000314010

66

省直工委党校

300090

3000314024

65

3000314017

60.5

3000314023

59

3000314025

58.5

3000314028

58.5

3000314029

58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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