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11月29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一楼会议室,对报考法官职位按成绩排名进入面试的全部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参加复审人员携带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并同意其报考的报名登记表原件(贴上照片)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2011年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

  宜宾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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