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定任职目标公开选拔部分市级部门正职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市卫生局局长
3、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全市范围内现任正县职干部或任副县职满2年以上的干部(2009年12月1日以前任职)。
(二)正县职干部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县职干部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作风务实民主,对群众有感情。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副县职干部应参加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合格。
(六)身体健康。
三、职位人选需承诺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
《眉山市公开选拔部分市级部门正职人选需承诺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请登录党政网眉山市委组织部网页下载(网址:http://74.24.4.126)。
四、任职目标的考核与管理
(一)目标承诺
人选任职后签订目标承诺书,未完成者将作职务调整。
(二)任职回访
任职半年后,按照《县级领导干部任职回访评鉴暂行办法》开展半年任职回访。
(三)年度考核
每年年终,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目标办,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结合年度考核,对其岗位目标和本人竞职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有意竞职者向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地点:眉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电话:38168055)。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至7日 。报名时须填写《眉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部分市级部门正职人选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从党政网眉山市委组织部网页下载(网址:http://74.24.4.126)。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于12月7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三)确定初始提名人选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综合考评小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评(作不超过8分钟竞职陈述),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和考察情况,每个职位研究确定2名初始提名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初始提名人选中,属正县职干部的,研究确定为考察对象;属副县职干部的,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六)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市委召开常委会,对每个职位的2名拟推荐人选进行差额票决。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