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组通〔2009〕3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调配(聘用)工作的通知》(广组通〔2010〕56号)的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充实到我局机关(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7名,具体职位详见《2011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遴选对象
广安市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区市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突出;
3.具有2周年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11年12月7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指在年度考核中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工作中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在业务工作上获得市级机关部门以上表彰奖励);
6.具有职位专业要求的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21日 。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市人社局办公楼502室,联系电话:0826-2332522)。
3.报名要求:报名者如实填写《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广安人才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考试
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调减遴选名额。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考试先进行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试用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广安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人因被举报,经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参加遴选岗位试用6个月。
(五)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1.2011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2.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