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开选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一、职位职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2名。

  二、范围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城市规划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凡有规定不能选拔的人员,不予选拔。

  四、选拔程序

  这次公开选拔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决定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单位党组织关于本人身份、工龄、学历、现实表现的证明鉴定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由县公选办依据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后,按公开选拔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县公选办组织考察专班,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决定任职。县公选办根据考试和考察的情况,按拟选拔职数与考察对象人数1:1.5的比例,提出差额人选,提请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差额票决任用人选。

  (七)公示和公布选拔结果。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正式发文任命,并公布选拔结果。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一般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拔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等时间安排及各项成绩均可登陆“湖北·五峰”网查询。

  2、 报名时间:12月10日8:00至12月18日17:3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5822589

  联 系 人:向煜虹(13669070982)

   王金华(15972713599)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1年12月9日

  附: 报名表(点击“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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