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深圳市龙岗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区卫生局局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龙岗区卫生局局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全国范围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报名资格条件为: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4、具有省级医院(含副省级城市及省会城市市属医院、全国重点大学直属附属医院)3年以上临床一线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中层正职(行政职能部门主任)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5、任省级(含副省级、省会城市)以上直(属)卫生行政机关、高等医学院校、医疗机构正处级职务或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任省级医院(含副省级城市市属综合性医院、全国重点大学直属附属医院)院长或副院长2年以上,或任省会城市市属综合性医院院长2年以上。

  以上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2月2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选职位待遇

  享受龙岗区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工资福利待遇。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提供一套住房。深圳市外选拔任职人员一次性给予安家费补贴,并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协调解决配偶工作和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属选调任职的人员,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公选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注:含考察对象接受区委常委会现场考核)、公示、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10日—2月20日。

  采取网上报名的,报名人员须将下列7项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其中1-2项提供电子版,3-7项提供扫描文件),于2月20日下午18:0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lgzzbgbk@163.com)并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电话确认报名,邮件名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包括:1、《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局长职位全国公选报名表》(在“龙岗党建网”http://www.zzb.lg.gov.cn下载表格);2、近期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5、职称证书;6、任职经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级文件;7、其他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如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证书、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采取现场报名的, 报名人员须于2月20日下午18:00前将上述7项材料(其中1-2项提供原件及电子版,3-7项提供复印件)递交到下列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龙岗区政府大楼龙岗区委组织部干部科1507室,周六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755-28909791、28909782、28923992(传真)。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月23日在龙岗党建网公告。初审合格人员须于2月25日(星期六)上午,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验原件。逾时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龙岗区政府大楼龙岗区委组织部1501会议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考试通知书》,具体考试安排详见《考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到后,集中封闭候考,考试期间食宿由龙岗区统一安排。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局局长职位全国公选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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