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2012年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通辽市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我市处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具体如下。

  1、市旅游局副局长 1名;

  2、市金融办副主任1名;

  3、市档案局副局长1名;

  4、共青团市委副书记1名;

  5、市妇联副主席1名;

  6、工业园区副处级领导干部2名。

  二、选拔范围

  各旗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市直国有企业、驻市中区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2011年4月30日以前任职)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2008年4月30日以前任职,副科级职务可与正科级职务合并计算);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共青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其中报考市妇联副主席岗位要求是妇女干部。

  2、报考共青团市委副书记、市妇联副主席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市金融办副主任、市档案局副局长以及工业园区副处级领导岗位要求是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 4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县处级后备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上报的方式。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接受本地、本部门人员的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通辽党建网(http://www.tlsdj.cn或http://www.nmgdj.gov.cn/tl),下载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照片)。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资格审查

  1、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认真审核报考职位和报考资格,严格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性别、学历、任职时间、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党工委和市直、中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并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制成EXCEL电子表格(光盘),连同报考人员的《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通知)复印件及照片,于4月15日前一并报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2、复审

  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经公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违规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一般不低于10∶1的比例。

  六、统一考试

  1、笔试

  2012年4月20日左右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答题可用蒙、汉两种文字。用蒙文答卷的,要在报名时注明。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职位分别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按面试人选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布。

  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

  2012年4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报考职位分组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试者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并在媒体上公布。

  七、组织考察

  由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全面考察。列入考察的人选须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总结(不超过2000字)。

  八、决定任用

  通辽市委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特点,在征求纪检(监察)、检察、审计部门意见后,提出使用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任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通辽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通辽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实施公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公选监督员”,从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行风评议员中邀请10名同志担任,设立公选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5-8836413 8836411

  传真电话:0475-8836403

  监督举报电话:0475-12380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30日

  附件:公选报名表.doc

  附件:公选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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