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国家民委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笔试成绩,现将我委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名)

职位

姓 名

准考证号

备注

0401111201

(监督检查司创建活动指导处

主任科员)

王新蕊

109311013910

其中

3人

笔试

成绩

并列

叶 刚

109311011209

孙沭沂

109342022509

李丽鑫

109311014108

郭加梅

109311015617

靳 蕊

109311014820

廖志远

109342021528

0801112201

(研究室研究四处主任科员)

丁伯虎

109331011320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王 耀

109311014315

任尚发

109342022217

陆少青

109344010421

陈传康

109331011012

0801112202

(研究室研究五处主任科员)

刘新月

109342021027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2年5月14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二)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2年5月15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资格复审包括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8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面试指导:2012年中央机关遴选面试备考策略

  2012年中央机关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备考策略

  公告原文:2012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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