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纪委监察厅201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1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1.全区设区市以下党政机关(含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2.全区设区市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条件并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发展潜力;
  3.具有公务员身份3年以上(2009年7月31日以前加入公务员队伍),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设区市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副科级以下和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科级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2010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从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纪检监察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的复印件(没有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证明原件)以及3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1张七寸全身生活彩照须用特快专递邮寄(邮戳寄出日期迟于5月31日或采用平信方式邮寄的,视为放弃报名)或直接送到自治区纪委干部室正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31日
  地 址: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办公楼602室
  邮 编:530028
  联 系 人:程伟君
  (二)资格审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不开考的职位,由干部室通知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纪检监察室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遴选职位名额,已报名人员不需改报职位)。
  列入笔试人员由干部室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5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列入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送审,审验不合格的取消考试人选资格。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9日。
  地点: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办公大楼一楼。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6月10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纪检监察室职位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遴选职位名额)。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组织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体检人数和遴选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先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对审查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请纪检、组织部门分别出具考察人选的廉政鉴定和工作鉴定。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0771-5538450、5568539
  
  附件:1.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2.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1: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2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

序号 选调岗位 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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