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公共营养师试点基地建设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公共营养师职业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和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合作开发的新职业,2005年2月立项,5月启动公共营养师岗位培训,8月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营养师新职业专家论证会,2005年10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作为国家第四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公告。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开发工作启动:为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教材、国家题库开发日趋完善。国家公共营养师培训管理中心,设江苏、浙江(启动)、福建、湖南、安徽、山西、山东、河南(启动)、天津、黑龙江十省设立小规模试点基地,北京、上海、广东为直属试点,2006年3月底召开基地试点发布会。

试点内容:助理公共营养师、公共营养师、高级公共营养师试用教程、标准草案、题库类型、教学模式进行试点。各基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提出修改意见,为国家标准、国家教材、国家题库建设提供科学、真实、实用的资料。

试点期间颁发的证书: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颁发岗位培训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的过渡),国家职业资格出台后,持岗位培训证书的学员,交考核费,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国家公共营养师培训管理中心

200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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