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构造
一、民用建筑的基本组成
建筑物主要由基础、墙或柱、楼板层与地面、楼梯、屋顶、门窗等6个部分组成。
此外,一幢建筑物,除基本组成部分外,还有一些人们生活所必须的设施,如雨篷、台阶、阳台等,这些称为附属组成部分。
(一)基础
基础是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构件,它承受建筑物上部结构传递下来的全部荷载,并把这些荷载连同自重一起传到地基上。
(二)墙或柱
墙或柱是建筑物的承重和围护构件,它承受屋顶、楼板传来的荷载,并将这些荷载连同自重一起传给基础。
外墙与屋顶一起组成了整个房屋的外壳。
内墙起分隔室内空间的作用。
柱一般起承重作用。
(三)楼板层与地面
楼板层是建筑物水平方向的承重构件和分隔构件,楼板承受着作用在上面的荷载,并将这些荷载连同自重一起传给墙或柱,同时还对墙身起水平支撑作用。
地面直接承受各种使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连同自重直接传给地基。
(四)楼梯
(五)屋顶
屋顶是建筑物顶部的围护和承重构件,它承受屋顶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墙或柱。
(六)门窗
门窗均是非承重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