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开封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宣传思想及文化产业工作,加强宣传部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职务以下公务员8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

(3)开封市市直机关及所属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省选调生需在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

(4)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宣传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大学所学专业为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以及从事类似工作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同等分数下可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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