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中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领导人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中山市委决定采取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方式,选拔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2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方式、范围及职位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3名
1、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3、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1名;
4、市文联副主席1名;
5、市国资委总会计师1名;
6、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
7、市招商发展局总经济师1名;
8、市经信局总经济师1名;
9、中山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
10、中山日报社副社长兼中山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11、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总工程师1名;
12、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13、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总经济师1名。
(二)面向广东省公开选拔5名
1、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名;
2、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3、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4、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5、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三)面向中山市公推遴选7名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2、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
3、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1名;
4、市三防办主任1名;
5、市供销社副主任1名;
6、团市委副书记1名;
7、市环保局总工程师1名。
二、职位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年龄、学历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中山市2011年公开选拔和公推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