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攀枝花市2011年面向基层定向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和基层干部、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建功立业的用人导向,推动攀枝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共攀枝花市委决定,面向基层定向统筹公开选拔26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8个,副科级领导职位18个)。在市委领导下,攀枝花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对全市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宏观统筹、政策指导、组织实施。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
此次公选共有26个职位,面向全市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市级各相关部门下属基层单位、事业单位干部。其中正科级岗位8个,副科级岗位18个。具体职位信息附后。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现任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且在乡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市公安局系统公选职位要求:具有公安系统基层科、所、队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5年以上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正科级职位需要在公安系统基层科、所、队任正副职领导2年以上。市卫生局公选职位要求:5年以上三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以下;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
5、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或任科员级职务五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事业单位人员参照执行)。
6、身体健康。
7、年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8、现任职务级别高于拟报考职务级别,被录用后,保留原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