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农五师2011公选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新疆兵团农五师2011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新疆兵团农五师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2名处级领导干部和3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公开选拔职位(5个)

(一)机关副处级职位(2个)

1. 兵团农五师水利局副局长1名

2. 兵团农五师团委副书记1名

(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职位(3个)

1.兵团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1名

2.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一)选拔范围

农五师水利局副局长职位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选拔;

农五师团委副书记职位面向博州地区和农五师选拔;

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选拔;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面向全国选拔;

以上岗位均面向对口支援农五师的湖北省选拔。

(二)报考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必须是在职人员,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性别、族别不限。

4.具有高级职称或国家级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者优先录用。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表1)。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报名之日。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所需资料:1.填写《农五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另附自荐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各一式两份;2.持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县处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农五师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5人,一般取消该职位。公选领导干部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试题实行“一职一卷”,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

(四)面试。面试由竞职演说、结构化面试两部分构成,按照4:6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在农五师门户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和体检。考试总成绩居前两名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同时组织体检。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任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决定任用。经兵团农五师党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经研究如确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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