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2011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纳优秀领导人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东莞市委决定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面向全省全市选拔5名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方式、范围及职位

(一)面向广东省公开选拔3名: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管委会总工程师(副处级)、东莞长安新区管委会总经济师(副处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各1名。

(二)面向东莞市公开选拔团市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要求女性)。

二、职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并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选拔职位的年龄、学历(学位)要求以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东莞市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①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公示与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选拔职位可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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