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拔政治部副主任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喀什地区党政机关公开选拔政治部副主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政治部副主任1名(正科级)
二、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党性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公选领导干部
2、忠诚党的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律已,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政策法规、法律业务知识、实际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大局意识强,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行测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国家正式公务员身份,汉族,男女不限,曾从事组织人事工作,具有审判员以上审判资格;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现任正科级领导或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不少于4年,工龄15年以上;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试用、正式任命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