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年四川雅安市市本级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雅安市市本级部分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雅安市市本级部分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条件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31名(其中:公务员2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市市本级部分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者除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2.具备履职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文字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个别职位可为大学专科;参加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报考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的,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报考条件中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11年11月21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尚在试用期内的;
②近三年内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近五年内被辞退公职的人员;
⑤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⑥与报考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人员;
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