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年内蒙古科尔沁区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科尔沁区科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科尔沁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名额及职位
(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5名经济、金融学类专业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采取不定岗形式,先安排到有关部门挂职试用。
二、选拔程序及方法
(一)公开选拔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笔试开考比例为1:8,如不够开考比例,将适当调整公选计划。
(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选拔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折算后相加,按选拔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在通辽市或所辖旗县市区内,2011年10月1日前在编在岗且工龄一年以上,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三)年龄及学历要求:27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础学历为全日制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环境经济、财政学、税务、统计学、体育经济、网络经济、海洋经济、国防经济、国民经济学、国际文化贸易)、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