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库伦旗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年内蒙古库伦旗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旗战略,加大人才资源引进和开发的力度,以更开放的政策,更灵活的机制,创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库伦工作,根据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经旗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全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将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岗位和数量

根据我旗环保、财政、水务、农牧、卫生等行业人才需求现状,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引进5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基层工作,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报考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即须持有“两证”)。 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照《库伦旗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对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报考者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

三、引进程序及方法

按照《库伦旗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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