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年云南省丽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丽江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中共丽江市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主任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省属驻丽各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实际工作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人事工作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4、有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品质,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