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4页

6.组织考察。由如皋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评量化计分,满分100分。得分前两名进入票决。

7.差额票决。由如皋市委组织部提请市委常委会按2取1进行差额票决,票决前,入围人选进行竞职演讲和答辩。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8.公示任用。对拟任人选在媒体进行公示,时间7天。

9.办理任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被任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该职位享受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市范围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五、录用待遇

1.市国有资产集团领导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我市《关于健全国有资产公司(集团)管理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党政机关领导人员享受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工资及福利待遇,如原是公务员的,录用后保留公务员身份;原不是公务员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按有关规定调任副科级以上公务员领导岗位。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南通市委组织部及如皋市委领导下,由如皋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如皋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选拔未尽事宜,由如皋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658696,87658263(如皋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

如皋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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