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襄州区选拔招商分局局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1湖北襄阳市襄州区公开选拔招商分局局长公告

 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益,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招商分局局长(副科级)。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1、区招商局招商一分局(负责长三角地区招商工作,驻上海市)局长1名;

2、区招商局招商二分局(负责珠三角地区招商工作,驻佛山市)局长1名;

3、区招商局招商三分局(负责环渤海湾地区招商工作,驻天津市)局长1名;

4、区招商局招商四分局(负责海西地区招商工作,驻泉州市)局长1名;

5、区招商局招商五分局(负责苏南地区招商工作,驻无锡市)局长1名;

6、区招商局招商六分局(负责深圳特区招商工作,驻深圳市)局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没有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报名人员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工龄在3年以上,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龄在1年以上。

5、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业3年以上。

6、熟悉或从事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掌握一定的招商引资资源,具有一定招商引资能力的人员优先录用。

7、身体健康。

四、方法步骤

1、报名。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襄州区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据情确定。报名人员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经征求报名人员意见后,从报名人员超比例的职位中调剂。

3、撰写招商策划报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指定的资料撰写策划报告,由专家评审计分。

4、确定答辩人选。根据策划报告成绩,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答辩人选。

5、答辩。采取现场答辩、评委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6、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根据策划报告与答辩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招商工作的素质能力情况,并综合量化评分。

7、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

8、区委讨论决定。按照策划报告、答辩、组织考察量化成绩4:4:2的比例加权计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出拟任职人选。

9、任用和管理。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通过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除享受正常的工资津补贴待遇外,每年按区招商引资业绩考核办法落实奖惩,业绩突出的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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