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2012招聘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或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对在职人员采取单位考察、函调和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对未就业人员重点进行档案审查,并均由考察对象提供户口所在社区(村组)、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计生情况等材料。若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采取在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公告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年限)。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8933106

附件: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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