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湖南省2011年统一公开选拔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要求,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我省株洲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统一公开选拔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03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职数
株洲市副县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29名;益阳市正县处级干部1名,副县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16名;永州市正县处级干部2名,副县处级干部1名;怀化市科级干部38名;张家界市科级干部20名。有关详情见职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务组织、考察和任用等工作由各市州分别组织实施。命题、评卷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各市州公开选拔的有关实施办法详见各市州公告。
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0:1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比例的职位由各市州委或县(市、区)委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测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测试综合科目一套试卷,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50分,限时180分钟。笔试成绩登录湖南领导人才网查询。
面试对象按照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株洲市县处级职位增加实践能力评价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株洲市县处级职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评价成绩分别按30%、40%、3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
考察人选按照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由各市州委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放弃该职位选拔。公选领导干部
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干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