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湖南省醴陵市2011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经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竞争性选拔4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职数及范围
注:年龄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工作年限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讨论决定、试用任用等步骤进行。命题、评卷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
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选拔质量,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数原则上应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着重测试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按照与拟选拔职数5: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成绩。
体检。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与公示。按照与拟选拔职数3: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对象中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考察。
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