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佛山竞争选拔市直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公选领导干部:2011佛山市竞争选拔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大竞争选拔工作力度的精神,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市委决定,面向全市竞争选拔18名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

一、竞争选拔职位

1.市侨联主席

2.市文联主席

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正处职)

4.市编办副主任

5.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处长

6.市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7.市公路局副局长

8.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9.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10.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11.团市委副书记2名

12.市残联副理事长

13.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14.佛山电大党委副书记

15.佛山日报社副总编辑

16.佛山电台副台长

17.佛山电视台副台长

二、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竞争选拔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佛山市竞争选拔市直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1年12月31日。

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及参公管理职位的,还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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