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教育厅公选教研院副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公选领导干部

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公开选拔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公告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副厅级。主要任务是开展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协助省教育厅制订全省教育发展研究规划,参与制订教育评估政策;承担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的研究、建设和指导工作;指导、组织中小学和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工作;开展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提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协助省教育厅组织有关教育、科研评估(评审)工作,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

一、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职位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副院长2名。

三、范围

教育研究院分管学术研究的副院长职位面向省内外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教育研究院分管经营管理的副院长职位面向省内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

四、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6个基本条件。

(二)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副处级干部任职需满2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止)。竞争教育研究院分管学术研究副院长的,需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政策水平,较丰富的教育研究成果及管理经验;竞争教育研究院分管经营后勤副院长的,需具有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应当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工龄。

(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非广州户籍者报名应聘还需符合广州市相关入户条件。

(六)身体健康。

五、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2年1月5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选拔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干部直接到厅人事处报名,厅外报名者需经其本人单位初审并加具意见。由省教育厅公开选拔工作小组依据任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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