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门头沟区公选副处级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二)网络报名(2012年2月上旬)

时间为2012年2月5日(星期日)9:00至2月9日(星期四)18:00。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三种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可登录北京公招网自荐报名;各级单位党委(党组)或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或社会举荐表,推荐符合相应选拔职位条件的人员,并将有关表格交到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后,再通知本人在北京公招网上报名(组织推荐表、社会举荐表可以在北京公招网下载)。

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69842123、69842810;联系人:张峰、仇燕军。网络技术咨询电话:57803853、57803854,联系人:李伟侠、刘开国。

(三)资格初审(2012年2月上旬)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公开选拔办公室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2012年2月10日前,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北京公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考试测评 (2012年2月中下旬)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考试测评成绩在北京公招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网统一公布。

1.笔试环节(2月中旬)。综合素质笔试由公开选拔办公室根据公开选拔职位聘请专业部门命制试题,在统一时间内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得分高低顺序列前6名的(得分并列的,全部列入,下同),持相关有效证件和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2.面试环节(2月下旬)。包括半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等项目,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8:2的比例计算。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五)组织考察(2012年2月下旬—3月上旬)

组织体检: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对象应按要求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根据选拔职位,分别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上考察干部的“德”。同时,突出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考察,重点考察人选在实际工作中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方法和能力,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的任职经历、专业特长、能力特点、性格气质等与具体职位的匹配度,综合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如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六)决定任用(2012年3月上旬)

考察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提交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研究决定。

对决定任用的人员,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自主择业,也可由组织安排工作,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如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经考察无合适拟任人选,该职位空缺。

四、工作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公开选拔期间,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组织部和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9866348、69843066),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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