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远安县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2年湖北省远安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共远安县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与职数

本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8个。具体职位是: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

1、共青团远安县委书记1名

2、县妇联主席1名

3、县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正科级)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5个):

1、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

2、县药监局副局长1名

3、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4、县军转办主任1名

5、县地震局局长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与对象

共青团远安县委书记、县妇联主席面向全宜昌市公开选拔,选拔范围为宜昌市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在宜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职位面向远安县公开选拔,选拔范围为远安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与资格

(一)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报考资格:

1、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妇联主席、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位的,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现任副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工龄);

3、参加考核的年度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报考团县委书记、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报考县妇联主席职位的,应为女性;

5、身体健康。

(二)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基本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报考资格:

1、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龄;

3、参加考核的年度内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者,不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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