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二)资格审查(2012年2月27日至3月31日)
市公选办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的职位一般不开考。对达不到规定考试比例的选拔职位,经征求本人同意后,由市公选办进行适当调整。经调整仍然达不到考试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的报名人选可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
(四)笔试(2012年4月上旬)
笔试考点设在北海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五)面试(2012年4月下旬)
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地点设在北海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六)体检(2012年4月24日至4月下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1︰3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入围人选。市公选办统一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原因出现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2012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
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对各职位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研究决定(2012年5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选拔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任命(2012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对拟任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市公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职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北海市公选办咨询。
办公地点:北海市和平路91号工会宾馆2楼202、203房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2080901 0779-20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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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779-12380
本简章由北海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
| 2012年北海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51.50 KB) |
北海市公开选拔副处级
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