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广东英德市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的结构,市委决定在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公开选拔4名科级年轻干部。现将公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镇长2名,环保局副局长1名,团市委副书记1名。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本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含驻英单位,下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即2009-2011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有关规定不得晋升职务的人员,不列入公选范围。
6、其他条件:
(1)报考镇长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日后出生),任科员满4年以上(即2008年3月1日前任科员)或任副科职务满1年以上(即2011年3月1日前任职)。
(2)报考环保局副局长职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后出生),任科员满1年以上(即2011年3月1日前任科员)。非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需担任中级技术职称职务2年以上或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3年以上(即2009年3月1日前任副科级职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3)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26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满1年以上(即2011年3月1日前任科员)。非公务员身份报考的,需担任中级技术职称职务2年以上或行政管理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3年以上(即2009年3月1日前任副科级职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