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推进我县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
(一)A类职位
1、贵州省金沙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副局长1名;
2、贵州省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3、贵州省金沙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4、贵州省金沙县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B类职位
贵州省金沙县科技副乡(镇)长26名,分4个片区:
城关镇、西洛乡、平坝乡、岩孔镇、龙坝乡、太平乡、箐门乡科技副乡镇长(共7名);
桂花乡、石场乡、清池镇、马路乡、新化乡、安洛乡、大田乡科技副乡镇长(共7名);
禹谟镇、高坪乡、化觉乡、安底镇、茶园乡、木孔乡科技副乡镇长(共6名);
岚头镇、长坝乡、沙土镇、源村乡、官田乡、后山乡科技副乡镇长(共6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公开选拔。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A类职位的,年龄须在35岁以下,且具有3年以上工龄;报考B类职位的,年龄须在28岁以下,且具有2年以上工龄。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及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
计算工龄、年龄的时间均截止至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