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周五)至3月19日(周一),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
(二)报名地点:花溪区委组织部会议室(花溪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6楼中庭)。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正科级职位的还须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6: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选拔职位,予以取消。
(四)有关要求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咨询电话:3867039):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A4纸打印)。可通过花溪区党务公开网(网址:http:www.hxdw.gov.net)、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hxgov.gov.cn)、花溪区党建网(网址:http:www.hxqdjw.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报考正科级职位的还须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
5、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企业人员除外);
7、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性质、管理层次、具体职务的证明材料;
8、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
四、选拔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范围包括领导干部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综合得分,并以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得分排名和考察情况,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因体检原因出现空缺,按考生笔试面试综合得分排名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仍然体检不合格的,由区公选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再进行递补。
(五)研究决定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区委常委会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方式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由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该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任命
对区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提名的人选,将进行7天的任前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经查实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所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开选拔任职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任职,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对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组织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五、公开选拔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花溪区纪委(监察局)和花溪区委组织部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监督举报。
花溪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1-3155079
花溪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851-3155158
未尽事宜由花溪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
| 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31.00 KB) |
| 花溪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72.50 KB) |
| 花溪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具体要求一览表.xls (17.00 KB) |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