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2年贵州省黔南州州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工作需要,黔南州州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拟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黔南州州直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1、计划遴选州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
州委讲师团 2名,州法院10名,州科协2名,州发展和改革委2名,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名,州统计局1名,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5名。
2、计划遴选州直事业单位
州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4名,州林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1名,州科技局对外合作办2名,州退役军官管理服务中心1名,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名,州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名,州公路处3名。
(二)职位及各职位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1、黔南州州直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2012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2012年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参加州直行政机关遴选的人员须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且符合所报遴选单位职位条件及要求。
2、参加州直参公事业单位遴选的人员须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且符合所报遴选单位职位条件及要求。
3、参加州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的人员须是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参公事业)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且符合所报遴选单位职位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