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2竞争性选拔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3页

(四)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70%和3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向省委组织部汇报。

(五)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州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省、州市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有关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八)管理和待遇。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1.园区管委会主任实行工资加绩效奖励制度或年薪制。

2.正式任职后,如工作实绩突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经综合考核达到一定标准的,按相关规定提高职级待遇。

3.省外来滇人员正式任职后,待遇参照云南省引进人才有关政策执行:

(1)在园区所在州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购房补贴;不在园区所在州市购房的,为其租用便于生活、工作的住房,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2)配偶愿意到园区所在州市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身份给予调动或安排。

(3)子女在园区所在州市就学,选择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选择国际学校或民办学校的,由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入学。

4.省内到边疆民族地区异地任职的人员,由有关州市根据本地引进人才政策确定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871—3991611 3991711 3991733

监督电话:0871—12380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考评中心

邮 编:650228

本公告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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