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常德中级人民法院公选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2年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工作的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身体健康;

(三)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未受过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含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没有其它不宜调入情形的。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岗位 计划数 岗位具体要求 学历专业 年龄条件 选调范围
审判
人员
4名 现任审判员(含助审员),
法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专业。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
后出生);现任中层骨干或具有博
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
法院系统
司法
警察
2名(
男性)
现任正式公务人员;
身高170CM以上,具有公安、
检察、法院、司法等
部门工作经历3年以上。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公安
等专业。
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综合
文秘
2名 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在
省级以上的报刊、杂志
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3篇。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
中文等专业。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市
所有公务
员系统
财会 1名 具有2年以上法院财务会计工
作经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须取得《会
计从业资格证》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市
法院系统
法医 1名 具有2年以上法医学或医学工作
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医学、
医学等专业。
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年龄条件、工作经历、取得法官职务、授予警衔、取得文凭等时间均计算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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