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4 共2页
2012年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选拔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结合本院队伍建设和工作的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等部门批复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部分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身体健康;
(三)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未受过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含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没有其它不宜调入情形的。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 岗位 | 计划数 | 岗位具体要求 | 学历专业 | 年龄条件 | 选调范围 |
| 审判 人员 |
4名 | 现任审判员(含助审员), 法院工作经历3年以上。 |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 后出生);现任中层骨干或具有博 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省 法院系统 |
| 司法 警察 |
2名( 男性) |
现任正式公务人员; 身高170CM以上,具有公安、 检察、法院、司法等 部门工作经历3年以上。 |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公安 等专业。 |
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
| 综合 文秘 |
2名 | 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在 省级以上的报刊、杂志 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3篇。 |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学、 中文等专业。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市 所有公务 员系统 |
| 财会 | 1名 | 具有2年以上法院财务会计工 作经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须取得《会 计从业资格证》 |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市 法院系统 |
| 法医 | 1名 | 具有2年以上法医学或医学工作 经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大学本科以上 学历法医学、 医学等专业。 |
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 |
面向全省 政法系统 |
年龄条件、工作经历、取得法官职务、授予警衔、取得文凭等时间均计算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